督查组认为,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将保障性安居工程纳入目标管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各项政策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和实施机构,创新项目建设模式、资金筹措方式和管理制度,为顺利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工作提供了保障。市县各有关部门也都能够讲政治,顾大局,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调,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对保障性住房项目手续办理开通绿色通道,实行联审联批,保证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健康有序进行。2012年基本建成目标任务65个项目,共27150套,63%的项目已经结顶,正在进行内外粉和配套设施建设;新开工建设目标任务18个项目,共14835套,已基本实现全面开工;往年续建项目和2012年新开工18个项目手续基本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资金已全部到位,资金筹措充裕,且出台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税费减免暂行意见》,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顺利推进提供了资金保障。各级政府和部门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的工程质量管理,现场管理基本有序,工程质量总体受控。督查组强调,我市按照省政府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方案时间节点要求,较好地完成了节点目标任务,做法值得充分肯定。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督查组也指出了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个别项目用地手续变更、建筑质量和施工安全以及部分续建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滞后等三个方面的问题,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七点建议和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紧迫感,从地方实际出发,狠抓具体,讲究实干,深入研究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有效加以解决。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县政府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分管领导要抓具体,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同时充分发挥保障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联席办公会议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三是抓紧完善住房保障机构建设,要尽快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加大经费支持,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健康有序推进。四是多渠道筹措、规范使用资金,要严格按照规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快支出进度。中央补助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满足补贴需要后,要考虑用于收购、改建、租赁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并于年底前完成收购和资金支出。五是进一步抓好工程质量管理,要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督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务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六是加强保障性住房交付使用后的管理、运营,尽快制定出台维修、物业和租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七是加强项目储备,要抓紧开展2013年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项目申报工作,加大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力度,适度放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规模。
市政府副市长王富兴在听取了省督查组反馈意见后讲话指出,督查组对平顶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给予了肯定,这既是对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鼓励更是鞭策,我们一定要认真总结,持续以往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努力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更扎实,不辜负对我市工作的好评和期望。针对督查组指出的问题和不足,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立即进行全面调查和深入整改,要定出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保障措施,坚决杜绝问题工程。要积极主动地配合住房保障部门,进一步形成合力,全面、高效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王富兴强调,我市要以这次专项督查为契机,根据督查组提出的七条意见和要求,逐一拿出具体的落实措施,全面提高建设管理水平,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更加有力、更加有效。
市政府副市长王富兴,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厅级干部丁少青,平煤神马集团副总经理张兆锋,市政府副秘书长娄晓庆,市房管局局长、市住房办主任曹拥军,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农业、林业、公用事业等部门以及各县(市、区)有关负责人员陪同检查并参加了反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