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城区商品房销售面积2.67万平方米,成交量同比减少29.2%,环比减少54.7%;销售金额1.13亿元,成交额同比减少21.3%,环比减少45.5%;销售均价4251元/平方米,同比上涨11.2%,环比上涨20.2%。其中:商品住房销售211套,同比减少23.6%,环比减少63.5%;销售面积2.25万平方米,同比减少35.1%,环比减少60.2%;销售金额0.69亿元,同比减少24.9%,环比减少62%;销售均价3048元/平方米,同比上涨15.6%,环比下降4.5%。
4月份,城区二手房成交面积3.8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8.2%,环比增长56.8%;成交金额0.56亿元,同比增长8.5%,环比增长19.8%;成交均价1484元/平方米,同比下降15.3%,环比下降23.6%。其中:二手住房成交426套,同比增长24.9%,环比增长69.7%;成交面积3.7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2.2%,环比增长78.1%;成交金额0.52亿元,同比增长11.3%,环比增长31.9%;成交均价1397元/平方米,同比下降15.8%,环比下降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