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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办理东方明珠一期购房手续的通知
编辑:平顶山楼市网 2009年07月11日07:56 来源:平顶山房管局
东方明珠一期经济适用住房候补家庭:

    根据《平顶山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实行摇号的通知》规定,摇号产生的第一批购房人自愿放弃购买资格的住房,采取候选购买人依次替补的方法确定购房人。现根据一定替补比例,请候选顺序号791号—932号的候选购买人于7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起)携带本人身份证、《平顶山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到市行政审批中心办理相关选房手续;于7月15日(星期三)到市行政审批中心领取《平顶山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以上家庭逾期不办理购房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购房资格,一年内不得再次参与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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