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市场管理和服务企业与群众水平,努力营造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推进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全面跨入全省先进行列,市房产管理局特制定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二十条:
1.新建房屋初始登记发证,1个工作日,公告期除外;
2.房屋变更登记发证,1个工作日;
3.《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补办,公告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
4.房屋所有权证注销登记,1个工作日内;
5.档案查阅利用,工作日内随时提供服务;
6.房产成果测绘审核,2个工作日内;
7.房地产转让,1个工作日内;
8.无异议房地产抵押核准,1个工作日内;
9.商品房预(销)售核准,3个工作日内;
10.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备案,网上实时备案;
11.房屋租赁登记备案,1个工作日内;
12.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审核,5个工作日内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
13.经纪、咨询机构备案,7个工作日内;
14.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登记核准,7个工作日内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5.房屋安全鉴定,一般鉴定10个工作日,复杂结构鉴定20个工作日,司法鉴定30个工作日;
16.办理按房改政策部分产权过渡全部产权审批,7个工作日内;
17.企业集资建房项目申报审批,7个工作日内;
18.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审批,按规定审批、公示、摇号等程序和时限办理;
19.购买经济适用房审批,按规定审批、公示、摇号等程序和时限办理;
20.违规预(销)售举报受理,出现场1小时内,反馈处理情况3个工作日内。
注:以上办结时限以手续和要件齐全为前提。
平顶山市房管局职能部门责任人和监督电话
承办单位及工作人员未按公开承诺二十条提供服务,或服务态度粗暴,有“吃、拿、卡、要、报”等现象,可向相关单位第一责任人和市房产管理局监察室投诉。我局查证属实后,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直至辞退处理,并给予经济处罚。
市房产管理局责任人和联系电话:
1.市房地产产权产籍监理所
第一责任人:吴凤麟(所长)
办公电话:2636029 移动电话:13629812111
2.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
第一责任人:张九辉(所长)
办公电话:2636033 移动电话:13513750699
3.市房地产监察大队
第一责任人:王月平(书记)
办公电话:2636039 移动电话:13903750253
4.市房屋租赁管理所
第一责任人:杨同启(所长)
办公电话:2636051 移动电话:13607623339
5.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
第一责任人:王晓峰(主任)
办公电话:2636056 移动电话:13343991666
6. 市房产管理局房改综合科
第一责任人:高青(科长)
办公电话:2636019 移动电话:13903902596
7.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科
第一责任人:程国放(科长)
办公电话:2636015 移动电话:15903753331
8. 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办公室
第一责任人:王松义(主任)
办公电话:2636016 移动电话:13503758048
市房产管理局举报受理
受理科室: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监察室 负责人:田民
受理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市房产管理局办公楼5楼
受理电话:2636018 移动电话:13343901369
网上受理:http://www.pdsfdc.gov.cn
局长信箱:pdsfdc@163.com
县(市)房产管理部门公开承诺
汝州市房管处主任 王亚涛
严格限时办结,房屋登记7日、商品房预售10日、房屋拆迁15日、房地产交易10日、房屋租赁5日。严格依法行政,实行收费公开,严禁乱收费和收费不开票等行为。
办公电话:6038168
移动电话:13781818181
舞钢市房管局局长 李长春
实行首问负责制,开展一站式服务,办理时限:房产交易发证7日、产权登记发证5日、他项权登记发证4日、遗失补证3日,房屋测绘7日、商品房备案7日。提素质,抓管理,优服务,树形象。
办公电话:8123569
移动电话:13503415558
宝丰县房管局局长 刘广坡
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房屋登记、抵押备案和商品房预售许可等办理时限压缩5至10日以上。开辟绿色办证通道,开展预约服务和上门办证服务。
办公电话:6570699
移动电话:13837533366
郏县房管局局长 刘二平
实行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审批、一次性收费,严格限时办结,提高办事效率。
办公电话:5199555
移动电话:13837511991
鲁山县房管局局长 于宏伟
履行服务承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杜绝错证、重证现象。妥善解决群众涉房纠纷,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办公电话:5070788
移动电话:13937516916
叶县房管局局长 楼明宇
公开审批程序、依据、收费标准和承办科室,严格审批时限,严禁“卡、要、报”行为。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实现应保尽保。执法行为规范、公开、公平、公正。
办公电话:8056873
移动电话:13803906776
政风行风建设特邀监督员
陈民政 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电话:4993596
赵 更 市政协委员、市政协秘书长
电话:4883169
乔国乾 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城工委主任
电话:4938683
李国臣 市政协委员、市政协县区委主任
电话:2992085
局长感言
仲夏之月,真情似火,万物滋长,生机蓬勃。我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业也如这火红之夏,正在快速发展。在此,我首先要衷心感谢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感谢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业务指导,感谢市、县(市、区)各级政府的协助与支持!最后,我要特别感谢全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的中流砥柱——一直工作在房地产第一线的企业家和干部职工!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曹拥军
平顶山市房管局主要职能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是直属市人民政府领导的正县级局,政府授权行使平顶山市房地产业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能。具体包括:
1.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组织并承担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
2. 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研究制订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负责公有住房出售、房屋产权过渡、房改房上市和集资建房的审批,负责全市住房分配货币化及住房补贴的有关工作;
3.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负责全市商品房预售和销售的管理工作,办理全市房地产买卖、租赁、抵押、赠与、转让等手续,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和开发利用工作,参与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拟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房地产税费征收和土地收益金代征工作,会同物价部门对房地产市场价格实施调控和管理;
4. 负责全市房屋的权属管理,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和他项权证,负责城市规划区内乡村房屋发证工作,负责新建、改建、扩建、翻建房屋开工前的注册和房屋灭失、拆除的注销管理工作,负责房屋面积及房产测量的管理,统一管理全市房产产籍档案;
5.负责物业服务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等级审核审批以及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全市房屋维修基金的建立、归集及使用审批;
6. 负责全市共有房产、私有房产、宗教房产、部队房产、涉外房产和异产毗连房产的管理,负责直管公房的经营管理和修缮,负责城市规划区内个人建房和单位住宅建设管理,负责落实房产政策和房产纠纷的调处,负责城市住宅建设和房地产业的行政执法监察及行政复议工作;
7. 负责全市房屋安全鉴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危险房屋管理和危旧房屋加固方案、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主题结构的改造方案的审批工作;
8. 负责对市区和各县(市)房产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房地产业及住宅发展的交流与合作,指导本地区房地产行业学会、协会、研究会等行业组织工作。
2009年7月1日,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搬迁至新城区新办公楼办公。
办公室电话:2636000 263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