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一) 房地产估价师:
2009年10月17日
上午9:00一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14:00一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
10月18日
上午9:00一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一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自备计算器)
(二)房地产经纪人:
2009年10月17日
上午 9:00一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14:00一16:30 房地产经纪概论(自备计算器)
10月18日
上午 9:00一11:30 房地产经纪实务(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一16:30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自备计算器)
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名条件
(一)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
(二)房地产经纪人报名条件
1.参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2.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三科)考试条件:
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3.2009年度报考房地产经纪人的考生,暂不要求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
三、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交验: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临时身份证无效);
2.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参加专业工作经历证明;
4.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四张(分别贴在两张报名表上);
5.报名表一式两份,微机打印填写(手工填写报名表不予受理)。
四、报名时间
2009年6月15日—6月30日
五、报名地点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人事科(平顶山市中兴路中段湛河桥北头千田大厦17楼,联系电话3388010)
六、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报名条件的要求,把好资格审查关,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考试管理机构不得接受报名。
2.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和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资格,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免试部分科目(考三科)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参加滚动考试的考生一定要记好自己的档案号,以备下年报考时使用。
3.报名表上所填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姓名相同。
4.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业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单位报名考核,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和准予地区或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5.报名申请表可通过河南房地产估价经纪网(www.hnreb.org.cn)、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下载或于本通知附件下载。
6.考生成绩查询可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