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5月3号之日起签定的正式备案合同并在一个月之内交纳契税的都可以凭有关证明到市房管局设定的窗口领取购房补贴。
为加快推进购房补贴发放工作,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消化库存商品房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平政〔2016〕14号),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在平顶山市区范围内购买144平方米以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所有购房人。每平方米补贴200元,补贴面积以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明的面积为准。自《平顶山市关于加快消化库存商品房有关问题的意见》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日期为准。1.申请。购房人至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市房管局购房补贴窗口提出申请,填写《平顶山市购房补贴申请审批表》,提交相关资料。2.审核。市房管局实行即事即办制度,当时核实购房信息、符合补贴条件后,按照补贴标准计算购房补贴金额,出具购房补贴发放通知书。3.购房人持《购房补贴发放通知书》至平顶山银行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开设的窗口领取补贴资金。4. 平顶山银行窗口收到《购房补贴发放通知书》后,应于当时办理转账业务,将购房补贴资金拨付购房人提供的账户。1.开发企业应严格合同签约备案管理,严禁假签约、假备案行为。因假签约、假备案导致购房人骗取购房补贴资金的,除限期退出补贴资金外,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2.购房人申请购房补贴资金后,依法依规终止合同和购房行为的,应主动退回补贴资金。未主动退回的,按恶意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移交司法机关查处,追究法律责任。3.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认真审核、高效办理购房补贴业务,严禁消极怠惰、刁难群众,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禁伙同购房人套取购房补贴资金。存在上述问题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的,先行追究行政管理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2016年5月10日上午9点半,市房管局,市财政局,加快消化库存商品房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在新城区房管局8楼召开。
实施补贴政策重要的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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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在我市购买144㎡以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都可以领取由财政部给予的购房补贴。
本次补贴共分两类:
第一类是进城购房的农民;
第二类是除进城购房农民外其他购房对象(包括城市居民,外来农民)。
均可享受此政策
只要在我市购买144㎡以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都可以领取每平方米200元的购房补贴
假设购买一套100㎡的精装房:
均价5800元/㎡,总房款58万元;
政府补贴200元/㎡,总房款56万元;
直接省去2万元,加上精装修,省事,省力,更省心!
自5月3号之日起签定的正式备案合同并在一个月之内交纳契税的都可以凭有关证明到市房管局设定的窗口领取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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