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诚·翠林蓝湾
访问人数:11282团购人数:7评论:2我要评论 |查看评论
周边楼盘推荐
  • 物业类别
  • 项目区位:平顶山新城区
  • 项目特色
  • 建筑类型:多层、
  • 装修状况
  • 项目地址:新城区经二路与纬一路交叉口
  • 交通状况:26、27、66、68、88路
  • 投资商
  • 交房时间
  • 开发商:平顶山市华诚房地产有限公司
  • 容积率:0
  • 物业费
  • 绿化率:0 %
  • 总建筑面积:0 平方米
  • 物业公司
  • 预售许可证:办理中或收集中… [更多楼盘预售信息>>]
  • 楼市网服务热线:15137500529;18639005110
楼盘最新动态 [更多楼盘优惠信息]
河南楼市
华诚·翠林蓝湾详细介绍
  • 项目概况
  • 项目简介
  • 项目五证
  • 社区配套
  • 周边配套
  • 交房标准
  • 相关信息
  • ·项目名称:华诚·翠林蓝湾
  • ·项目地址:新城区经二路与纬一路交叉口
  • ·开发单位:平顶山市华诚房地产有限公司
  • ·建筑形态:多层、
  • ·物业类型:
  • ·主宣传语:
  • ·规划设计:
  • ·建筑单位:
  • ·监理单位:
  • ·总占地面积:0 亩
  • ·总建筑面积:0 平方米
  • ·绿化率:0 %
  • ·容积率:0
  • ·主力户型:三室二厅四室二厅二室二厅三室一厅
  • ·物业管理:
  • ·收费标准:
在过去的推广期间,翠林蓝湾作为平顶山优质楼盘的代表引起了平顶山人的强烈关注,3个月的时间内,超过70%的房屋已接受业主的预定,翠林蓝湾以平顶山第一大城的气势,绝对的山水资源,国际化的规划理念和建筑设计,以及合理的价格强势锁定平顶山人对住房的消费欲望,成为平顶山人居住所的最佳选择!
  • ·国有土地使用证:资料整理中...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资料整理中...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资料整理中...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资料整理中...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资料整理中...
翠林蓝湾位于平顶山市新城区,平顶山市委、市政府在省政府的亲切指导下审时度势,集思广益,严密论证,科学决策,果断提出了平顶山“优化东区功能,改善老区环境,发展西部新区”的城市发展思路,发展西部新城是平顶山市拉大城市框架,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平顶山市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提升城市吸引力,对外扩大开放的必然选择,也是平顶山市实现二次创业,打造经济强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繁荣、开放、文明、秀美”现代化工业城市的重大举措。伴随着新城区的不断规划和建设,不远的将来,繁华的景象尽入眼底,同时市区及周边还有众多的风景名胜区:鲁山的石人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郏县的三苏坟,叶县的叶公祠,汝州的风穴寺,舞钢的石漫滩国家森林公园等丰富的旅游资源,为建设现代化生态旅游城市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翠林蓝湾处在这样一个如此重要的地理位置,必将成为一片希望的热土。
优惠信息
    活动报道
    价格档案
    日期价格说明
    团购信息
    姓名户型面积日期
    华诚·翠林蓝湾图片欣赏
    • 意向楼盘:意向户型:
    • 意向面积:意向房款:
    • 您的姓名:性    别:
    • 联系电话:您的QQ号:
    • 详细要求:(500字以内) 验证码:看不清?点一下
    楼盘相关评论已有2条评论(点击查看)
    • - 2 - 平顶山楼市网友|2011/3/8 15:16:00
      新城区黄河外国语学校旁 龙腾灌顶 转让(选房卡)可选楼层户型,享受超低价位购房,详情电聊,130 644 58844 陈先生
    • - 1 - 路过|2009/9/10 15:20:00
      什么时候组团去看看啊?
    我要点评
    昵称: 匿名
    内容:
    验证码: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 注: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平顶山楼市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
      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①.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②.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③.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④.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⑤.任何包含对种族、性别、宗教、地域内容等歧视的 ⑥.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⑦.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⑧.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⑨.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⑩.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